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8-2023-004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3-04-23
    关于《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导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3 11:34

      一、背景依据

      为夯实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实体支撑,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制定《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工作方案》(厦委组〔2022〕144 号)文,要求街道、社区结合基层已有或新建的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党群服务中心。

      二、目标任务

      为保障厦委组〔2022〕144 号文有关任务的落地实施,特制定本《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导则》。

      三、主要内容

      为提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使用效率,整合党建、治理、服务等功能进党群服务中心,合理划分政务服务、党群活动、综合治理、协商议事、文体康养等功能区域,对居民公开。建成区、老城区内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宜1000平方米以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宜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

      四、注意事项

      1、增设党群活动中心及指标:因党群服务中心除党群活动之外的相关功能及指标已在《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的标准街道、标准社区中设置。为突出党群活动功能,特在标准街道、标准社区中增加党群活动指标。即:在标准街道(十万人)的街道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项目中增加党群活动用房,建筑面积宜200平方米以上,宜结合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设置;在标准社区(一万人)社区服务设施配置项目中增加社区党群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宜50平方米以上,宜结合社区服务用房设置。

      2、党群服务中心体系构建应尽量“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结合街道、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圈设置。一是尽量结合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盘活利用闲置房屋、空闲用地资源,查缺补漏,统筹配建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是按照相应服务圈要求,综合考虑人流密集、交通便利等因素进行党群服务中心的选址与布局。

      五、有效期限

      《导则》自2023年4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与《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一致。

      六、相关链接

      1、《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http://zygh.xm.gov.cn/wsbs/bgxz/202204/t20220427_2658414.htm

      2、原文链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  0592-7706094。  

      原文链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导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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