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动态更新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厦资源规划〔2025〕247号),厦门新诺电子有限公司报备的既有厂房屋面加装光伏设施,属于第一条第14项范围内建设工程,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名称 |
光伏设施一 |
光伏设施二 |
光伏设施三 |
合计 |
光伏设施投影面积(㎡) |
809.44 |
366.35 |
578.17 |
1753.96 |
光伏设施高度(m) |
3.05~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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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诺光伏设施设计方案图纸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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