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5-018
    • 发布日期:2025-06-05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5 18:20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4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终期总结验收和“九五”普法规划起草谋划之年,也是我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相关部署安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拓展 “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扎实开展“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以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为目标,以改进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服务保障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二)抓牢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尊重宪法、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民法典宣传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及“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服务保障,全面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民法典宣传推广,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  

      (四)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宣传学习。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等资源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紧跟相关法律更新步伐,强化宣传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土地管理、城乡规划、野生动物保护、海域海岛等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宣传。

      (五)推进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宣传学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制度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宣传要求

      (一)压实普法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治市办[2017]1号)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配合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系统平台运用,切实履行普法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平安法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普法行动,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等重点工作重要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二)推动普法理念与法治实践相融合。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的普法融入日常工作、执法办案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理性维权;落实“以案释法”工作,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联系密切的自然资源典型案例,向相对人及其他公众公开宣传,解疑释惑,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防范和教育功能。(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三)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将述法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推动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组织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四)推动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健全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五)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立足“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宣传重要节点,不断丰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加大资源规划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宣传贯彻力度。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精准普法,形成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格局,线上线下有机结合,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官网、报刊、新媒体等大众媒介开展普法宣传。(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六)深化普法品牌建设。深化“蒲公英”普法品牌建设,积极参与“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评选,推广宣传入选案例。根据上级部署,加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拓展队伍覆盖面,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志愿服务活动,探索“蒲公英+”普法新模式。推进建设规划展览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强化亮牌管理。加强新媒体普法品牌打造,运用新技术新方式推进法治宣传创新,鼓励创作普法微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七)强化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普法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聚焦厦门生态文明实践,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提出的筼筜湖治理二十字方针蕴含的深刻思想,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以“3·21世界森林日”“6·8世界海洋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为具体载体,开展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活动,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绿色发展观念。(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八)推进网络空间生态净化治理。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贯彻落实“三同步”原则,加强对普法产品、法治文化阵地和普法活动的常态监督管理,强化普法网络平台、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日常管理,杜绝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九)提高普法工作实效。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要严格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实践,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普法宣传工作实效,并及时将普法工作总结及经验做法报送至市局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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