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4-040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24〕28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4-07-1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试点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16:0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方式,建立竞争性准入机制,实现“选商择资”目标,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厦门市“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试点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试点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方式,建立竞争性准入机制,实现“选商择资”目标,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以通过竞买申请资格核验后的有效申请人数确定出让方式,分别采用招拍复合或拍卖的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当有效申请人不足N家(N≥3,根据项目、产业类型由市政府确定)时,地块采用常规拍卖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效申请人为N家及以上时,地块则采用先招标后现场竞价的组合方式(即招拍复合)出让,进入招标竞价程序,按综合条件最佳者得或现场竞价最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综合条件最佳者为综合评价和现场竞价评分加权得分最高者;现场竞价最高者为招标竞价阶段现场竞价最高者。

      第三条  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有建设用地,可采取“招拍复合”出让:

      (一)城中村改造用地;

      (二)低效再开发用地;

      (三)成片综合开发用地;

      (四)轨道综合开发用地;

      (五)经市政府同意的采取“招拍复合”出让的其他用地。

      第四条 “招拍复合”出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招拍复合”出让按项目策划生成、编制出让方案、发布出让公告、受理竞买申请、确定出让方式、实施出让活动、发布出让结果、签订出让合同的程序执行。

      第六条  市土地发展中心编制出让方案,由市资源规划局报市政府审批,经批准后制作出让文件、发布出让公告。出让方案须包含出让方式、出让起始价、综合评价方案等。

      第七条  综合评价方案由各区政府、指挥部、管委会于出让意见函内予以明确,原则上由商务标、技术标组成,根据需要可增设加分指标项。评分原则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项目、评分权重可根据项目类型灵活设置。

      第八条  报名截止后,市土地发展中心根据通过竞买申请资格核验后的有效申请人数确定出让方式并报市资源规划局,经同意后在相关官网上发布。

      第九条  招标竞价阶段,按照“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先评审综合评价方案,再进行现场竞价。

      第十条  根据项目情况,招标活动可以选择两组专家分别评定商务标和技术标,也可以只选择一组专家既评技术标又评商务标。每一组评标专家均由公证处根据评标项目类型、人数分别在对应的评标专家库内随机差额抽取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5人以上的单数。评标专家库由市资源规划局会同各区政府、指挥部、管委会明确。专家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的视为缺席,须重新抽取。

      第十一条  评标专家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方案评审结果确定入围竞标人名单及其顺位,进入现场竞价。

      第十二条  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入围竞标人的最高投标报价,竞价规则参考常规拍卖方式。

      第十三条  入围竞标人在现场竞价时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其最终报价,否则投标报价为其最终报价。

      第十四条  中标人按综合条件最佳者或现场竞价最高者原则确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2.厦门市“招拍复合”出让程序

          3.综合评价方案评价指标参考

      附件1

      厦门市“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为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择优原则,注入“选商择资”理念,建立竞争性准入机制,创新“招拍复合”出让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等,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一、定义

      “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以通过竞买申请资格核验后的有效申请人数确定出让方式,分别采用招拍复合或拍卖的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当有效申请人不足N家(N≥3,具体数量由市政府根据项目、产业类型确定)时,地块采用常规拍卖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效申请人为N家及以上时,地块则采用先招标后现场竞价的组合方式(即招拍复合)出让,进入招标竞价程序,按综合条件最佳者得或现场竞价最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二、适用范围

      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有建设用地,可采取“招拍复合”出让:

      (一)城中村改造用地;

      (二)低效再开发用地;

      (三)成片综合开发用地;

      (四)轨道综合开发用地;

      (五)经市政府同意的采取“招拍复合”出让的其他用地。

      三、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一)项目策划生成

      各区政府、指挥部、管委会根据项目、产业类型,出具出让方案意见函,明确商务标评价方案等事项,并同步对接市资源规划局,明确技术标概念详细规划评价方案等内容。

      综合评价方案原则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根据需要可增设加分指标项。其中商务标以经济实力、项目经验、技术资质、招商方案、运营方案、承诺事项等评分项目为主;技术标为投标人对地块的设计方案,以城市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及动画演示或实体模型效果展示等评分项目为主;加分指标项主要是因特殊需求增设的评分项目。评分原则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项目、评分权重、加分项可根据项目类型灵活设置。综合评价方案指标设置参考详见附表。

      (二)编制出让方案

      市土地发展中心编制出让方案,由市资源规划局按规定报市政府审批,经批准后制作出让文件、出让公告。

      出让方案须包含出让方式、出让起始价、综合评价方案等。

      (三)发布出让公告

      市土地发展中心根据进度安排,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及相关网站(包括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等)上发布出让公告及出让文件。

      出让公告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开始日前20日发布,以首次发布的时间为起始日。

      出让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2.竞买资格要求

      3.竞得人确定方式

      4.提交竞买申请要求

      5.招标拍卖活动举行时间、地点

      6.联系方式

      7.其他

      出让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让公告

      2.政府批文

      3.出让宗地界址图

      4.规划条件

      5.出让须知:(1)出让人及承办人,(2)出让原则,(3)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4)组织实施出让活动的程序,(5)保证金的缴交及退还,(6)交易申请、审查、资格确认,(7)出让方式确定,(8)招标、拍卖活动规则、流程及注意事项,(9)土地价款支付及土地交接,(10)违约责任,(11)其他等。

      6.委托书

      7.竞买申请书

      8.境外申请人在厦设立项目公司承诺书

      9.现场踏勘确认书

      10.投标竞价承诺书

      11.成交确认书

      12.出让合同

      13.监管协议

      14.外币保证金专用账户外汇托管及结算协议

      15.跨境人民币保证金专用账户外汇托管及结算协议

      16.外币(含跨境人民币)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规程

      17.其他

      公告期间,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确需变更公告内容的,应当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其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拍卖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招标、拍卖活动相应顺延。

      公告期间,出让人或市土地发展中心延期、中止或终止招标拍卖活动的,应当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相关通知。涉及地块中止后恢复出让的,出让活动自中止的时间节点开始继续进行,地块恢复出让后至成交的时间应不少于7日。

      (四)受理竞买申请

      1.网上交易系统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完成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并登录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注册。

      2.缴交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根据出让文件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交竞买保证金或办理银行保函。

      3.提交竞买申请

      注册成功后的竞买申请人应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期限、要求,凭CA数字证书登录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4.确认竞买资格

      市土地发展中心根据出让文件要求,对竞买申请时间内收到的申请材料等予以审查核验,对符合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申请人予以竞买资格确认,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交易系统查询资格核验结果,并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确定出让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市土地发展中心根据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核验的有效申请人数确定出让方式(出让方式确定依据为有效申请人数是否符合出让文件相关规定,当有效申请人数不足出让文件规定时,地块采用常规拍卖方式出让;当有效申请人数大于等于出让文件规定时,地块则采用先招标后竞价的组合方式出让,进入招标竞价程序),并将结果呈报市资源规划局,经同意后将出让方式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等官网上发布。

      (六)实施出让活动

      1.招拍复合出让

      招标由评标专家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或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由公证处根据评标项目类型、人数分别在对应的评标专家库(由市资源规划局会同各区政府、指挥部、管委会明确)内随机差额抽取组成,并当场联系确定出席情况。若有缺席的(例如承诺1小时到场但1小时内未达现场,或直接明确无法准时到场的均视为缺席),再次随机抽取直至人数额满为止。通常评标专家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的单数。

      (1)投标

      投标开始前,招标主持人现场组织开启标箱,检查标箱情况后由公证处加封。

      招标主持人宣布投标开始。有标底的,招标主持人应在公证处监督下组织出让人将密封的标底投入标箱。

      投标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和本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权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书》及其他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现场。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经公证处查验通过后,招标主持人接受投标,填写《投标存根》及《投标回执》,并向投标人出具《投标回执》。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投入标箱。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方式、投标报价、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等。其中投标方式分为独立竞投、联合竞投;投标报价为不低于地块出让起始价的有效报价;商务标文件包括投标书、投标文件内容摘要、相关证明材料等;技术标文件即投标人对标的的设计方案。商务标和技术标须分别独立装订。

      投标人投标后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但须以更新投标的形式,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更新后的投标文件送至投标现场并通知招标人,原投标文件不予撤回。

      (2)开标

      开标前,评标专家应在开标会前候场,工作人员及时将评标专家签到情况通报招标主持人。若到场的评标专家人数不足,则招标主持人当场宣布开标会中止,延期举行;若到场的评标专家符合规定人数,招标主持人向专家宣读评标会须知,宣布开标会开始,邀请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并当众开启标箱。

      标箱开启后,招标主持人点算投标文件后由评标专家按照出让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核验,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若有效投标人数低于3人的,招标主持人宣布招标终止;若有效投标人数为3人(含)以上的,招标主持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后由公证处对专家进行抽签分组。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按类别分为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两部分,由公证处对技术标文件随机编号。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根据出让文件的规定提交评标所需的备核原件。公证处将标底、投标文件等送至评标室。

      开标后,投标人须在相关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

      (3)评标

      评标在开标后进行,须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首名接受评标邀请的评标专家即为评标专家组长,由其主持评标会进程。

      招标活动可以选择两组专家分别评定商务标和技术标,也可以只选择一组专家既评技术标又评商务标。

      评标专家审查各份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将无效的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的评定结果填写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无效标书评定表》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否决投标文件评定表》,然后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份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将评分及评分说明分别输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技术标评分表》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商务标评分表》。评分提交后不得进行修改,评标得分情况在开标现场即时公布。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可以通过记录员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不在现场,则视作自动放弃澄清、说明权利。

      所有评标专家提交评分后形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评标得分汇总表》,得出每份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后,由评标专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认投标人的排名顺序。得分有相同者,则按以下优先原则确定排名顺序:先以经济实力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经济实力得分有相同者,则再以项目经验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项目经验得分有相同者,则再以技术资质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技术资质得分有相同者,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其排序。评标专家再根据投标人的排名顺序确定招标出让中的入围竞标人,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评标报告》。

      入围竞标人在现场竞价时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其最终报价,否则宗地的投标报价为其最终报价。

      现场竞价阶段,主持人根据入围竞标人的最终报价由高到低确定竞标人竞价评分。具体原则为:主持人根据入围竞标人的最高投标报价,按入围竞标人综合得分排名顺序高低依次询问入围竞标人(该报价的投标人除外)是否愿意接受该报价,然后在接受该报价的入围竞标人中,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其竞价评分。应询入围竞标人均不愿意接受该最高报价的,则以各入围竞标人的投标报价确定其竞价评分;表示愿意接受该最高投标报价的入围竞标人在现场竞价时均不出价或报价无效的,以竞标人的投标报价确定其竞价评分。

      现场竞价规则参考常规拍卖方式,竞价评分标准于发布出让公告时在出让文件中予以明确。

      以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确定中标人的,主持人按入围竞标人综合评价和现场竞价评分加权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及其顺位,其加权得分最高者的出价为最终成交价。入围竞标人综合评价得分权重、现场竞价得分权重视具体项目可灵活设置。

      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的,主持人按照现场竞价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及其顺位。

      中标候选人原则上2-3个(含)。

      中标候选人的名称、顺位、最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在评标结束后的3天内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内将异议申请材料密封送达市土地发展中心。市土地发展中心根据相关异议处置流程及规范,于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受理并作出答复,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定标

      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受理确认异议无效的,定标活动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举行,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应出席定标活动。招标主持人主持定标会,并根据中标候选人顺位,确定排序最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宣布中标价格。中标人当场签收《中标通知书》,未中标人领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活动结束。

      原则上中标候选人不得放弃中标资格,若该中标候选人宣布放弃中标资格的,后一顺位的中标候选人即转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中标人本人的最终报价。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并列入信用考评,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的,该地块不成交。

      经受理确认公示期内异议有效的,招标主持人宣布取消相关异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在剩余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公证处应对招标活动进行公证。

      2.拍卖出让

      竞买人在拍卖前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和本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权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领取竞价号牌。

      拍卖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拍卖主持人宣读《拍卖竞价规则》。

      拍卖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主持拍卖竞价。

      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竞得人。

      公证处核验竞得人身份后致公证词。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

      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活动结束。

      (七)发布出让结果

      交易结束后,市土地发展中心将中标人(竞得人)、中标(竞得)价格、地块信息等基本情况于成交当日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及相关网站上及时发布。

      (八)签订出让合同

      出让人通过信息系统生成并制作《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人(竞得人)在交易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凭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合同。

      附件2

      厦门市“招拍复合”出让程序

       

      附件3

      综合评价方案评价指标参考

      标书类型

      评分项目

      评分子项

      商务标

      经济实力

      近三年会计年度年均总资产/年度总资产

      近三年会计年度年均净资产/年度净资产

      近三年会计年度年均纳税总金额/年度纳税总金额

      近三年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率/年度净利润率

      近三年会计年度年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度净资产收益率

      近三年会计年度平均流动资产周转率/年度流动资产周转率

      近三年会计年度平均流动比率/年度平均流动比率

      近三年会计年度平均净资产负债率/年净资产负债率

      近三年会计年度平均现金比率/年现金比率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年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技术资质

      主体信用评级/在境内主体信用评级/资信等级

      房地产开发资质

      中国房企绿色信用等级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近三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百强平均排名

      年度中国物业管理企业综合实力100强排名

      已开发或运营中的项目所获荣誉称号

      商办类项目绿色建筑开发经验

      5年自行开发项目中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广厦奖、绿色建筑创新奖及建筑节能“双百”示范工程的项目个数

      5年与建筑行业相关专利证书数量

      项目经验

      自行开发(已建)住宅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自行开发(在建及已建) 住宅总建筑面积/全装修住宅总建筑面积/装配式住宅总建筑面积/绿色住宅总建筑面积/地铁上盖项目办公部分的建筑面积总量/超高层建筑项目办公部分的建筑面积总量

      商办项目开发总规模/自行开发并建成商办项目建筑面积总量/自行开发商办物业地上建筑面积/北上广深核心圈商办物业持有量总和/自行开发并建成的规模居前(不大于5个)商办项目的地上总建筑面积/自行开发并持有的单个商办项目建筑面积

      与轨道交通线路或站点结合的自行开发或持有的建设项目中商办、文化类的数量/总建筑面积

      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自行开发或持有的项目中商办、文化类的数量/总建筑面积

      自行开发的已建成商办项目中获得中国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项目数量/在本市自行开发或改造(含在建及已建)的达到LEED铂金级或绿色建筑二星级项目办公部分的建筑面积总量

      持有的单个商业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项目的年度租金收入/最高年限/满铺率/租金收缴率/单位坪效

      自行开发并整体自持的单个文体娱乐用地项目的建筑面积

      大型主题公园或5A级景区周边自行开发并持有的酒店建筑总面积

      酒店连续三年的年均坪效(酒店总营收/酒店总建筑面积/365天)

      实施存量用地转型更新的总建筑面积

      涉及风貌保护要求的住宅类项目规模

      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的项目建筑面积/项目的经验/奖项

      已修缮、改造历史风貌保护区内建筑(含保护、保留建筑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历史保护建筑经验/具有历史保护建筑(规模大于等于3000平方米)开发修缮经验

      已修缮、改造历史风貌保护区内建筑(含保护、保留建筑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数量/建筑面积

      投资物业租金及相关收入(如2023年)

      运营方案

      项目所在区产业基础及规划研究

      产业定位/项目功能定位

      运营管理方案/项目商业市场培育及运营设想

      产业带动性分析

      招商方案

      招商政策研究

      招商目标规划

      招商方案专题研究

      招商策略设计

      承诺事项

      引入企业总部/上市公司/优质企业/结算中心/金融机构/医疗机构/酒店等的承诺

      项目就业人数/新增就业岗位数量/员工社保落地及人数承诺

      实缴注册资本金/年净利润总额数/外商投资额/税收贡献(三级税收)/企业税收属地率承诺

      承办论坛/竣工后三年内举办国际会议场次/中大型新型创新相关会议场次的数量的承诺/文化体育、艺术展演、展会发布等活动的数量承诺

      项目产出/功能业态落地/招商落地率承诺

      商业开业时间/开业满铺率/商办空置率/自持面积/自持年限承诺

      酒店年均坪效/连续运营年限的承诺

      物业管理服务承诺/项目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承诺/可售部分办公物业管理承诺

      按照提交的项目运营方案实施后期运营承诺

      绿色建筑等级/达到LEED铂金级或绿色建筑三星级的建筑面积承诺

      开工/竣工时间承诺

      技术标

      城市设计

      总体布局/总体方案深度及合规性/功能布局

      项目/业态/功能定位

      地标性

      空间塑造

      公共空间与环境景观/景观视廊/天际线控制

      公共城市空间布局与绿化景观设置

      项目周边交通影响评估/对外部交通的影响

      环境影响专项分析

      控规要求/专业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

      方案展示/建筑设计

      建筑形态/建筑形态特征/建筑造型/建筑体量和形态语言

      建筑功能/建筑功能布置/建筑功能与定位/建筑功能及布局

      平面/外立面设计

      建筑天际线控制/景观视线

      交通组织综合开发交通流线/综合开发疏散/交通设计参数/轨道交通接驳方案及商业互动

      地下空间

      城市风貌塑造设计/保留建筑更新设计/历史建筑保护/新老建筑协调与创新

      建筑技术/环保节能技术/建筑智能化/新技术应用

      绿色环保要求/环保要求的响应

      体系合理性/方案经济性/方案可实施性/建筑方案可实施性研究/施工设想和管理

      设计图纸/结构方案图/BIM技术项目全过程应用

      效果展示

      总体方案展示/总体方案文本和鸟瞰图等相关设计图纸

      实体模型展示/模型沙盘/BIM模型展示

      静态效果图/效果图表现/文本与静态效果图

      多媒体动画演示/多媒体动画与模型演示

      加分项

      土地出让金支付响应

      首笔地价款付款比例

      项目招商运营响应

      项目开业时间承诺、招商情况承诺、产值税收承诺、企业品牌引入承诺等

      特殊意图响应度

      特定片区方案策划、既有方案据实建设响应

      标书类型

      评分项目

      评分子项

      商务标

      经济实力

      近三年会计年度年均总资产/年度总资产

      近三年会计年度年均净资产/年度净资产

      近三年会计年度年均纳税总金额/年度纳税总金额

      近三年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率/年度净利润率

      近三年会计年度年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度净资产收益率

      近三年会计年度平均流动资产周转率/年度流动资产周转率

      近三年会计年度平均流动比率/年度平均流动比率

      近三年会计年度平均净资产负债率/年净资产负债率

      近三年会计年度平均现金比率/年现金比率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年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技术资质

      主体信用评级/在境内主体信用评级/资信等级

      房地产开发资质

      中国房企绿色信用等级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近三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百强平均排名

      年度中国物业管理企业综合实力100强排名

      已开发或运营中的项目所获荣誉称号

      商办类项目绿色建筑开发经验

      近5年自行开发项目中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广厦奖、绿色建筑创新奖及建筑节能“双百”示范工程的项目个数

      近5年与建筑行业相关专利证书数量

      项目经验

      自行开发(已建)住宅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自行开发(在建及已建) 住宅总建筑面积/全装修住宅总建筑面积/装配式住宅总建筑面积/绿色住宅总建筑面积/地铁上盖项目办公部分的建筑面积总量/超高层建筑项目办公部分的建筑面积总量

      商办项目开发总规模/自行开发并建成商办项目建筑面积总量/自行开发商办物业地上建筑面积/北上广深核心圈商办物业持有量总和/自行开发并建成的规模居前(不大于5个)商办项目的地上总建筑面积/自行开发并持有的单个商办项目建筑面积

      与轨道交通线路或站点结合的自行开发或持有的建设项目中商办、文化类的数量/总建筑面积

      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自行开发或持有的项目中商办、文化类的数量/总建筑面积

      自行开发的已建成商办项目中获得中国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项目数量/在本市自行开发或改造(含在建及已建)的达到LEED铂金级或绿色建筑二星级项目办公部分的建筑面积总量

      持有的单个商业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项目的年度租金收入/最高年限/满铺率/租金收缴率/单位坪效

      自行开发并整体自持的单个文体娱乐用地项目的建筑面积

      大型主题公园或5A级景区周边自行开发并持有的酒店建筑总面积

      酒店连续三年的年均坪效(酒店总营收/酒店总建筑面积/365天)

      实施存量用地转型更新的总建筑面积

      涉及风貌保护要求的住宅类项目规模

      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的项目建筑面积/项目的经验/奖项

      已修缮、改造历史风貌保护区内建筑(含保护、保留建筑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历史保护建筑经验/具有历史保护建筑(规模大于等于3000平方米)开发修缮经验

      已修缮、改造历史风貌保护区内建筑(含保护、保留建筑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数量/建筑面积

      投资物业租金及相关收入(如2023年)

      运营方案

      项目所在区产业基础及规划研究

      产业定位/项目功能定位

      运营管理方案/项目商业市场培育及运营设想

      产业带动性分析

      招商方案

      招商政策研究

      招商目标规划

      招商方案专题研究

      招商策略设计

      承诺事项

      引入企业总部/上市公司/优质企业/结算中心/金融机构/医疗机构/酒店等的承诺

      项目就业人数/新增就业岗位数量/员工社保落地及人数承诺

      实缴注册资本金/年净利润总额数/外商投资额/税收贡献(三级税收)/企业税收属地率承诺

      承办论坛/竣工后三年内举办国际会议场次/中大型新型创新相关会议场次的数量的承诺/文化体育、艺术展演、展会发布等活动的数量承诺

      项目产出/功能业态落地/招商落地率承诺

      商业开业时间/开业满铺率/商办空置率/自持面积/自持年限承诺

      酒店年均坪效/连续运营年限的承诺

      物业管理服务承诺/项目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承诺/可售部分办公物业管理承诺

      按照提交的项目运营方案实施后期运营承诺

      绿色建筑等级/达到LEED铂金级或绿色建筑三星级的建筑面积承诺

      开工/竣工时间承诺

      技术标

      城市设计

      总体布局/总体方案深度及合规性/功能布局

      项目/业态/功能定位

      地标性

      空间塑造

      公共空间与环境景观/景观视廊/天际线控制

      公共城市空间布局与绿化景观设置

      项目周边交通影响评估/对外部交通的影响

      环境影响专项分析

      控规要求/专业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

      方案展示/建筑设计

      建筑形态/建筑形态特征/建筑造型/建筑体量和形态语言

      建筑功能/建筑功能布置/建筑功能与定位/建筑功能及布局

      平面/外立面设计

      建筑天际线控制/景观视线

      交通组织综合开发交通流线/综合开发疏散/交通设计参数/轨道交通接驳方案及商业互动

      地下空间

      城市风貌塑造设计/保留建筑更新设计/历史建筑保护/新老建筑协调与创新

      建筑技术/环保节能技术/建筑智能化/新技术应用

      绿色环保要求/环保要求的响应

      体系合理性/方案经济性/方案可实施性/建筑方案可实施性研究/施工设想和管理

      设计图纸/结构方案图/BIM技术项目全过程应用

      效果展示

      总体方案展示/总体方案文本和鸟瞰图等相关设计图纸

      实体模型展示/模型沙盘/BIM模型展示

      静态效果图/效果图表现/文本与静态效果图

      多媒体动画演示/多媒体动画与模型演示

      加分项

      土地出让金支付响应

      首笔地价款付款比例

      项目招商运营响应

      项目开业时间承诺、招商情况承诺、产值税收承诺、企业品牌引入承诺等

      特殊意图响应度

      特定片区方案策划、既有方案据实建设响应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印发 

      政策解读:《厦门市“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试点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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