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1-048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21〕19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1-06-02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福建省测绘条例》《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测绘抽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局定于6月11日~6月30日到测绘单位开展随机检查。
一、检查范围
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检查的测绘资质单位(以下简称“被抽检单位)(见附件1)。2018年~2020年期间,省、市级测绘主管部门已抽检的福建省煤田地质测绘院、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厦门脉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家单位,为避免重复抽检,此次不再抽检。
二、检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巡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被抽检单位的实际资质条件与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载录信息的一致性情况、承揽的项目与所具备测绘资质及业务范围的一致性情况、测绘地理信息合同履行与项目实施情况、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体系、测绘成果档案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被抽检单位于2020年在厦门市辖区内测绘工程项目质量和质量管理情况。
(三)测绘成果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涉密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以及测绘生产单位测绘成果资料汇交等情况。
三、检查人员
测绘地理信息检查执法人员2人,测绘专业技术2人。现场检查时除主办人员外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四、工作安排
(一)测绘资质巡查
6月11日~6月30日,我局组织测绘地理信息执法人员,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进行巡查,填写巡查意见书(附件2、3)。
(二)质量监督检查
1.项目申报。6月10日前,各单位填写符合检查内容和范围的测绘项目报我局(附件4)。
2.监督检查。6月11日~6月30日,我局组织测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依据《福建省2016年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检验方案》要求开展检查,编写监督检查报告。
(三)测绘成果检查
1.涉密自查。6月10日前,各被抽检单位开展涉密成果自查,填写自查表。
2.实地检查。6月11日~6月30日,我局组织到被抽检单位现场检查,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失泄密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保密部门。
(四)整改阶段
被抽查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7月11日前应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密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五)总结公示
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2021年上半年厦门市测绘行业双随机检查报告并在我局官网双随机专栏进行公示。
附件: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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