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4-028
- 发布日期:2024-05-22
各处室、分局,局属单位:
2024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市相关部署安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
1、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普法责任清单(含总表和年度表)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2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相关部署安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普法宣传时间
全年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为目标,以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为重点,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为抓手,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旁听庭审活动。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部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积极参与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突出抓好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学校、社区等宪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增加宣传教育的生动性和参与性,形成全社会尊重宪法、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民法典宣传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将民法典宣传学习作为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持续深入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紧跟相关法律修改进度,加强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土地管理、城乡规划、野生动物保护、海域海岛等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
(五)深入学习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制度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学习要求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治市办[2017]1号)要求,压实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履行普及本部门专业法的主体责任,督促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等重点工作重要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二)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联系密切的自然资源典型案例,向相对人及其他公众公开宣传,解疑释惑,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防范和教育功能。(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将述法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推动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组织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四)推动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健全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五)灵活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围绕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管理,不断丰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精准普法,形成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格局,线上线下有机结合,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官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利用“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自然资源主题日宣传重要节点,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宣传贯彻力度。(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六)积极打造普法品牌。深化“蒲公英”普法品牌建设,积极参与“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评选,推广宣传入选案例。根据上级部署统一“蒲公英”普法标识和动漫普法形象、普法标语,加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志愿服务活动,探索“蒲公英+”普法新模式。强化新媒体普法品牌打造,运用新技术新方式推进法治宣传创新,推进建设具有厦门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鼓励创作普法微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七)强化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普法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聚焦厦门生态文明实践,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提出的筼筜湖治理二十字方针蕴含的深刻思想,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以“3·21世界森林日”“6·8世界海洋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为具体载体,开展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活动,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绿色发展观念。(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八)提高普法工作实效。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要严格按照普法计划和普法清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社会效益,并及时将普法工作总结及经验做法报送至市局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局、各自然资源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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