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将其名下厦门国际旅游客运码头及客运联检大楼的二层、三层局部所分摊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方式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土地用途变更为文化用地(剧场),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经审核,受让人的申请符合《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然资发〔2024〕273号)的要求。我局按照自然资发〔2024〕273号文件规定及市政府批复(厦府〔2025〕238号)精神,拟予以办理上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式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土地用途变更为文化用地(剧场)的手续。
土地坐落 |
项目名称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筑面积 |
出让年限 |
应补交出让金总价 |
湖里区东港路2、4号 |
厦门国际旅游客运码头及客运联检大楼划拨转出让及土地用途变更 |
62749.02平方米 |
0803文化用地(剧场) |
变更后总计容建筑面积17407.525平方米。 |
自市政府批复之日起至2046年5月11日止。 |
2026.01万元 |
特此上网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我局将按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592-5589318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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