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为统筹及盘活利用存量安置房源,申请将经厦府地〔2009〕299号文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同集路集美段旧城改造安置房岑西路73号403室等5套安置房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式由划拨转为出让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经审核,受让人的申请符合厦房住保〔2021〕12号文要求。我局拟按照厦府规〔2023〕12号文件规定及市政府批复(厦府〔2025〕168号)精神,予以办理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式由划拨转为出让手续,现予以公示。
土地坐落 |
项目名称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筑面积 (㎡) |
出让年限 |
应补交出让金总价(万元) |
集美区岑西路 |
同集路集美段旧城改造安置房岑西路73号403室等5套安置房 |
39091.74 |
0701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共5套,建筑面积为510.85平方米 |
住宅70年:岑西路73号403室、岑西路85号401室出让年期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至2082年12月31日止,岑西路51号401室、岑西路59号307室、岑西路59号707室出让年期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至2084年12月31日止 |
664.07 |
本公示时间为5日。对上述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公示结束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手续。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7号
联系电话:0592-6228906
传真电话:0592-628510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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