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块编号 |
用地位置 |
用地 现状 |
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
同安城北小区A地块配套道路工程(一期) |
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 |
13538.926(基于XM92坐标则为13534.681) |
202400019-1 |
同安区大同街道 |
国有 土地 |
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
T2022P01 地块周边市政配套工程 |
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0810公园与绿地(公园绿地) |
9071.083(基于XM92坐标则为9068.314) |
202300201 |
同安区大同街道古庄片区 |
国有 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6月3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同安区祥平街道祥平西路1号3楼302室;电话: 7579001、7579002;传真:7579003。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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