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 现状 |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 |
机场片区大嶝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1机关团体用地(派出所) |
6264.549 |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机场大道和阳塘中路交叉口东侧 |
国有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12月21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 、受理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力资源大厦9楼;电话0592-7292685;传真:7292683。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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