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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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帝景苑”项目置换用地地价差的公示
日期:2021-04-08 17:14  [字体显示:]

  厦门福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厦府[2002]地339号、厦府[2002]地349号、厦府[2004]地133号、厦府[2004]地134号文批准,新建“福康花园”、“福康绿苑”、“世纪滨海”商品房项目。厦门市康嘉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原自有工业上于2003年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开发的“露明花园”商品房项目的历史遗留项目。2004年市政府研究将“福康花园”、“福康绿苑”、“世纪滨海”“露明花园”四个项目置换为一个项目, 2006年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四个地块整合到污水处理厂。2006年8月30日,我局与厦门福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康嘉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2006)厦地租协字006号《厦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协议书》,约定用地置换后污水处理厂项目,地价按原地块结算。置换前后面积情况如下:

  调整前用地情况

  置换用地指标情况

  项目名称

  土地坐落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项目名称

  土地坐落

  用地面积(平方米)

  置换建筑面积(平方米)

  福康花园

  湖滨南路延伸段

  10467.425

  50300

  帝景苑

  湖滨南路与湖滨西路交叉口原污水厂

  56786.932

  275069.98

  福康绿苑

  西堤污水处理厂用地范围内

  20023.69

  96000

  世纪滨海

  西堤污水处理厂扩建用地范围内

  14212.34

  49700

  露明花园

  龙山综合区用地范围内

  31549.521

  79069.98

  合计

  

  76252.976

  275069.98

  

  56786.932

  275069.98

  经市政府研究,“帝景苑”项目置换用地应按原出让协议书签订之日的地价标准按地块所在区域重新核算,即应补缴的价差46642817.01元。

  现将 “帝景苑项目”置换用地地价差方案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对上述置换用地地价原则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4月23日前向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受理地点:湖滨中路518号自然资源大厦810室;电话: 0592-2855200、2855201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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