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5202006003号)及区政府《关于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集美段(杏滨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集府征告〔2022〕1号),拟对轨道交通6号线(林棣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集美段(杏滨站)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具体见征收范围图)实施征收。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特向被征收人及相关权利人公告暂停办理以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有关手续,暂停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起一年。
特此公告。
附件:1、轨道交通6号线(林棣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集美段(杏滨站)征收范围示意图
2、轨道交通6号线(林棣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集美段(杏滨站)房屋调查表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