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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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许厝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相关手续的通知
日期:2022-10-19 15:10  [字体显示:]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建交局、区城市管理局、新阳街道、海沧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集海分中心:

  因许厝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许厝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厦海发投函〔2022〕10号),许厝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许厝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厦海政征〔2022〕79号)载明的征收范围为准,拟对海沧区新阳街道辖区内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2号)第五条的规定,请你单位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审批手续,暂停期限1年。

  特此通知。

  附件:许厝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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