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建交局、区城市管理局、新阳街道、海沧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集海分中心:
因孚安路(东孚南路-灌新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沧区2019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厦府地农转征〔2019〕1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厦国土预审海沧区〔2016〕第081号)、选字第350205201807039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孚安路(东孚南路-灌新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厦府〔2020〕122号)、厦海发投〔2016〕325号文,拟对海沧区新阳街道祥露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部分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详见补偿范围示意图)实施征收。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户口迁移等审批手续。
暂停期限: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附件:孚安路(东孚南路-灌新路)道路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