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发布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九天湖路-杏锦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九天湖路-杏锦路)工程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集意见〔2021〕第028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道路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杏滨街道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或实施以下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以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六、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达庆 联系电话:0592-6285037
(二)实施单位: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飞翔 联系电话:0592-6683165
特此公告。
附件: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九天湖路-杏锦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图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