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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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三号地块(A3地块)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结果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3-11-23 17:19  [字体显示:]

  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三号地块(A3地块)项目需征收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土地面积约为218977平方米。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15号)的有关规定,《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三号地块(A3地块)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3〕51号)已发布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9月5日起三十日。

  二、征求意见地点:同安区洪塘镇信息公开栏、郭山村信息公开栏、郭山村第10、13、14、16村民小组、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征收信息专栏。

  三、征求公众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征求意见期内,无相关权利人提出申请听证。

  征求意见期内,1位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

  异议一:公告期限自2023年9月5日起三十日。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异议人认为该程序都相反了,都已经拆迁结束才发布公告,侵害了农民的知情权,非常不合理。导致双方签订的协议赔偿不合理。

  反馈意见:本府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三号地块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3〕24号),2023年9月4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三号地块(A3地块)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3〕51号),征收土地公告暂未发布。征拆工作于2023年5月23日正式启动,至今尚未结束,以上程序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第二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的规定依法依规作出。

  异议二:签约期限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异议人认为该地块拆迁签约基本上已于6月签约完,这个签约期限又是什么?

  反馈意见:该签约期限是指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人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就土地征收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目标期限,就房屋征收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目标期限。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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