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港航道保障中心拟在厦门市东部海域申请厦门港刘五店现状航道改线一期工程用海。项目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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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内容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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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港刘五店现状航道改线一期工程 |
航道用海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
24.7295 |
3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1
附件:厦门港刘五店现状航道改线一期工程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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