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集美岛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金光路、金壁路)》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2月2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集美岛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金光路、金壁路)主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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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论证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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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市政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集美岛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金光路、金壁路) |
路桥用海 |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 |
0.5626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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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池、蓄水 |
0.7384 |
1.5年 |
附件:《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集美岛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金光路、金壁路)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