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向我局提交《天马排洪渠(东垵泵站段)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19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天马排洪渠(东垵泵站段)改造工程主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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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论证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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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天马排洪渠(东垵泵站段)改造工程 |
电缆管道用海 |
海底电缆管道 |
0.2547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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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排水口 |
0.4247 |
40年 |
附件:《天马排洪渠(东垵泵站段)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