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向我局提交鼓浪屿综合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11
鼓浪屿综合码头工程主要信息表
建设单位 |
论证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 期限 |
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 |
厦门市政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鼓浪屿综合码头工程 |
港口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4823 |
50年 |
港池、蓄水 |
0.3424 |
50年 |
||||
透水构筑物 |
0.0881 |
2年 |
附件:鼓浪屿综合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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