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在翔安区同安湾东侧沿岸海域申请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环东浪漫线护岸及生态修复工程(琼头段)项目用海。项目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内容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1 |
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环东浪漫线护岸及生态修复工程(琼头段) |
其他用海 |
跨海桥梁 |
0.2357 |
40年 |
透水构筑物 |
0.3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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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透水构筑物 |
0.2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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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电缆管道 |
0.1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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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填海造地 |
8.3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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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海桥梁 |
0.3773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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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
9.3085 |
2.5年 |
我局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的委托,现对该申请予以公示。根据《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11
附件: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环东浪漫线护岸及生态修复工程(琼头段)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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