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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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厦门海洋高新区启动区二期项目-澳头渔港小镇市政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的公示
日期:2025-10-11 17:45  [字体显示:]

  厦门海洋高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厦门海洋高新区启动区二期项目-澳头渔港小镇市政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1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厦门海洋高新区启动区二期项目-澳头渔港小镇市政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主要信息表

建设单位

论证单位

项目名称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期限

厦门海洋高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市政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海洋高新区启动区二期项目-澳头渔港小镇市政配套道路一期工程

路桥用海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

0.5659

40年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

0.0894

透水构筑物

0.0133

  附件:厦门海洋高新区启动区二期项目-澳头渔港小镇市政配套道路一期工程(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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