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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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厦门市海洋生态灾害(赤潮)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海域使用权申请的公示
日期:2025-09-17 10:39  [字体显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拟在思明区、海沧区、翔安区近岸海域申请厦门市海洋生态灾害(赤潮)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用海。项目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

工程内容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拟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期限

1

厦门市海洋生态灾害(赤潮)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科研教学用海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0.8736

15年

  根据《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11

  附件:厦门市海洋生态灾害(赤潮)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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