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向我局提交《丙洲岛南部片区环境整治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集美岸线整治工程主要信息表
建设单位 |
论证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丙洲岛南部片区环境整治工程 |
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7.3123 |
40年 |
附件:《丙洲岛南部片区环境整治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