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海域海岛使用公示公告栏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九溪口-大嶝大桥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的公示
日期:2025-07-24 15:39  [字体显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九溪口-大嶝大桥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用海续期,项目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

工程内容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拟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

期限

1

九溪口-大嶝大桥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其他用海

透水构筑物

0.1200

至2025年12月27日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86.6966

至2025年12月27日

  根据《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现对该用海续期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续期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11

  附件:九溪口-大嶝大桥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4日    

  附件:九溪口-大嶝大桥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宗海位置图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