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九溪口-大嶝大桥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用海续期,项目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内容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 期限 |
1 |
九溪口-大嶝大桥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其他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1200 |
至2025年12月27日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
86.6966 |
至2025年12月27日 |
根据《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现对该用海续期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续期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11
附件:九溪口-大嶝大桥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4日
附件:九溪口-大嶝大桥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宗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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