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用海变更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序号 |
项目 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 面积 (公顷) |
用海 期限 |
批准文号 |
1 |
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 |
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路桥用海 |
跨海桥梁 |
151.9771 |
至 2073年 11月 29日 |
厦府〔2025〕146号 |
海底电缆管道 |
0.3104 |
||||||
取、排水口 |
0.3817 |
||||||
取、排水口 |
0.4563 |
2028年11月 30日至2073年11月 29日 |
|||||
其他用海 |
港池、蓄水 |
0.4563 |
至 2028年11月 29日 |
||||
透水构筑物 |
52.8151 |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
394.3499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