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海域海岛使用公示公告栏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海域使用审批信息公告
日期:2025-06-18 16:12  [字体显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申请的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用海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批准文号

1

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

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电力

工业

用海

取、排水口

2.6589

至2038年6月18日

厦府〔2025〕151号

海底电缆管道

1.0643

透水构筑物

0.1820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