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申请对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用海范围进行变更,项目位于厦门岛东侧及大小嶝海域,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内容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1 |
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 |
路桥用海 |
跨海桥梁 |
151.9771公顷 |
至2073年11月29日 |
取、排水口 |
0.8380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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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电缆管道 |
0.3104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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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海 |
港池、蓄水 |
0.4563公顷 |
至2028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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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构筑物 |
52.8151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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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
394.3499公顷 |
根据《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附件: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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