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厦门新机场配套设施,我局对拟出让的厦门新机场卸油码头工程组织编制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厦门新机场卸油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8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11
厦门新机场卸油码头工程主要信息表
论证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 面积(公顷) |
用海期限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厦门新机场卸油码头工程 |
港口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6708 |
50年 |
港池、蓄水 |
0.7645 |
||||
透水构筑物 |
0.1594 |
2年 |
附件:厦门新机场卸油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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