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高崎港汊清淤及岸壁整治工程用海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单元/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期限 |
批准文号 |
1 |
高崎港汊清淤及岸壁整治工程 |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清淤/港池、蓄水 |
3.7232 |
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2年 |
厦府〔2023〕176号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高崎港汊清淤及岸壁整治工程宗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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