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海域海岛使用公示公告栏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机场片区东园保障房配套道路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的公示
日期:2022-03-09 08:00  [字体显示:]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机场片区东园保障房配套道路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9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11

  机场片区东园保障房配套道路

  主要信息表

  建设单位

  论证单位

  项目名称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机场片区东园保障房配套道路

  路桥用海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

  0.6335公顷

  40年

  附件:机场片区东园保障房配套道路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