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市土地开发中心提出厦门新机场运输航道延长线工程的用海申请,用于厦门新机场建设所需填料海砂的临时堆储和绞吸吹填。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自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 位置 |
用海类型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拟用海期限 (自登记之日起) |
1 |
厦门新机场运输航道延长线工程 |
厦门市土地开发中心 |
大嶝东南侧海域 |
其他用海 |
155.2638 |
3年 |
附图:厦门新机场运输航道延长线工程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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