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提出在集美区杏滨路外侧海域申请10.8437公顷用海,用于杏林大桥-新阳大桥段岸线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内容 |
用海方式 |
用海类型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1 |
红树林种植 |
防护林种植 |
其他用海 |
7.1711公顷 |
3年 |
2 |
排水管函美化 |
透水构筑物 |
其他用海 |
0.0860公顷 |
3年 |
3 |
红树林种植取泥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开放式 |
其他用海 |
3.5866公顷 |
1年 |
该项目申请已经我局审查,拟上报市政府审批,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根据《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11
附件:杏林大桥-新阳大桥段岸线整治工程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杏林大桥-新阳大桥段岸线整治工程宗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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