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向我局提交杏林大桥-新阳大桥段岸线整治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项目用海论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8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电话:0592-2855292
杏林大桥-新阳大桥段岸线整治工程用海主要信息表
建设 单位 |
论证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 |
福建海洋研究所 |
杏林大桥-新阳大桥段岸线整治工程 |
其它用海 |
构筑物-透水构筑物 |
0.1073公顷 |
3年 |
其他方式-防护林种植 |
7.1467公顷 |
3年 |
||||
开放式-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方式 |
3.8175公顷 |
1年 |
附件:杏林大桥-新阳大桥段岸线整治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