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滨海东大道(溪东路-机场快速路)综合管廊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4月25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滨海东大道(溪东路-机场快速路)综合管廊工程用海主要信息表
建设单位 |
论证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滨海东大道(溪东路-机场快速路)综合管廊工程 |
海底工程用海-电缆管道用海 |
其他方式-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
0.2291公顷 |
40年 |
附件:滨海东大道(溪东路-机场快速路)综合管廊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