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环东海域新城琼头外侧海域生态修复工程的用海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自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 位置 |
用海类型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拟用海期限 (自登记之日起) |
1 |
环东海域新城琼头外侧海域生态修复工程 |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同安湾 |
其他用海 |
611.2759 |
4 |
附:工程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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