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05-07编制单元(新阳西,局部) 、05-08编制单元(新阳东,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现依法将该详细规划予以公布。
审批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批准文号:厦府〔2025〕37号
为了更好地指导05-07、05-08编制单元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片区的土地使用、交通设施和公用设施等控制要求,特开展本规划。
项目区位及范围:本片区位于海沧区中部的新阳工业区范围内,北至翁角路、南至蔡尖尾山,西至孚莲路,东至新阳大桥,总用地面积约816公顷。规划包含6个管理单元,分别为05-07-F、05-07-G、05-08-N、05-08-O、05-08-P、05-08-Q管理单元。
片区定位: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打造以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和智能制造等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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