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厦门市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了《翔安南部新城试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现依法将该控规予以公布。
为了更好地指导厦门市(13-15翔安新城、13-14刘五店局部、13-16澳头局部)片区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片区的土地使用、完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公用设施等控制要求,特开展本规划。
项目区位及范围:规划区位于翔安区中部,包含翔安新城管理单元及部分刘五店和澳头管理单元。规划范围:北至翔安南路,东至翔安东路,南至翔安西路、肖厝南路、滨海东大道及东界路的围合区域,用地面积1535.11公顷。
片区定位:区级行政服务、商业商贸、区级文体等功能为主导功能,配套完善生活服务功能,服务高效、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生态宜居的功能复合城市新区。
主要土地用途:行政服务、商业商贸、区级文化、居住及相关配套功能。
开发强度:总用地面积1535.1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396.59公顷,平均容积率0.83,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157.56万平方米以下,规划常住人口规模17.0万人。
项目负责人:阎军 联系电话:535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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