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19年测绘单位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定于12月24日~12月31日到测绘单位开展随机检查。
一、检查范围
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被随机抽取检查的测绘资质单位(以下简称“被抽检单位)(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巡查。检查内容主要有被抽检单位的实际资质条件与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载录信息的一致性情况、承揽的项目与所具备测绘资质及业务范围的一致性情况、测绘地理信息合同履行与项目实施情况、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体系、测绘成果档案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被抽检单位于2018年在厦门市辖区内测绘工程项目质量和质量管理情况;
(三)测绘成果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涉密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以及测绘生产单位测绘成果资料汇交等情况。
三、检查人员
测绘地理信息检查执法人员3人,测绘专业技术2人。现场检查时除主办人员外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四、工作安排
(一)测绘资质巡查
12月24日~12月31日,我局将组织测绘地理信息执法人员,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进行巡查,填写巡查意见书(附件2、3)。
(二)质量监督检查
1.项目申报。12月24日前,各单位填写符合检查内容和范围的测绘项目报我局(附件4)。
2.监督检查。12月24日~12月31日,我局将组织测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依据《福建省2016年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检验方案》要求开展检查,编写监督检查报告。
(三)测绘成果检查
1.涉密自查。12月24日前,各被抽检单位需开展涉密成果自查,填写自查表(见附件5);
2.实地检查。12月24日~12月31日,我局将在被抽检单位组织现场检查(附件6),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失泄密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保密部门。
(四)整改阶段
2020年1月15日前,被抽查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密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向我局递交书面整改报告。
(五)总结公示
2020年2月14日前,完成2019年下半年厦门市测绘行业双随机检查报告并在局网站双随机专栏进行公示。
附件:1.被抽检单位名单
2.测绘单位2018年承担测绘项目申报表
3.测绘资质巡查记录表
4.测绘资质巡查意见书
5.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
6.成果检查重点抽查项目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