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陈金骞)
日期:2026-03-11 14:51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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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西柯镇西柯社区东柯里村民陈金骞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同集建(97)字第113252号、《厦门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厦农房证同西柯字第010126号《厦门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同集建(97)字第113252号、《厦门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厦农房证同西柯字第010126号《厦门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金骞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