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规程》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现场送达我机构,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的,我机构将不予接收。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集美区政务服务大厅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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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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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建智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 李林社1036号 |
350211102206JC03626W00000000 350211102206JC03626F00010001 |
土地:90 房屋:270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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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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