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五显镇宋宅村下许里村民叶金田(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乡村建房宅基地许可证》【许字第7155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乡村建房宅基地许可证》【许字第71557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清民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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