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因保管不善,将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45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