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不动产公(2021)10号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下列不动产登记予以注销,现予公告。
序号
权证号/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厦国土房证第地00020619号
厦门新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海沧区后祥西路以西、后祥路以北、东孚南路以东、后祥北路以南“H2013Y40-G”地块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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