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钦文因保管不善,将闽(2017)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609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白钦文
2021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