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坤(已故)因保管不善,将同大字第000012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剑锋、陈珠阵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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