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厦委编办﹝2021﹞300号),厦门市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厦门市集美第一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为:
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委托,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土地、矿产、测绘等违法行为。配合主管部门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管理、调查监测及有关登记发证、信访处理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单位负责人:庄昭龙
联系电话:6262697
办公地址:集美区后溪镇孙板北路536号(仑上路口)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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