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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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分局
日期:2019-05-29 16:09  [字体显示:]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辖区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按权限负责辖区内土地、海域及其房屋、林木等附着物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权属确认、转移、登记、发证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测绘管理工作。

  (三)参与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多规合一”项目策划生成等具体工作,组织编制项目生成空间实施规划。配合开展辖区内重大、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相关工作。负责出具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及审查。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受理、承办、审批、报批辖区内项目用地的划拨、出让、转让、变更、租赁等工作(含临时用地等相关工作),以及储备用地管理、集体土地使用和企业改制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等相关业务。

  (四)负责组织辖区内村庄规划的技术审查工作。承办个人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按权限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农村村民住宅规划许可和城市规划区内私人危住房翻改建规划审批工作。

  (五)做好辖区内土地资源、资产的保护与管理,计收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土地使用费、土地收益金和土地资产的其他收益。负责辖区内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内建设用地开发使用的动态监测工作及建设用地使用期满收回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地质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征收工作。配合开展辖区海域与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利用管理。

  (七)组织实施辖区内建设项目竣工土地复核验收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执法监察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提请认定的辖区内建设工程涉嫌违法建设行为开展技术认定工作。

  (八)承办有关信访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92-6229668;

  单位负责人:许海生

  办公地址:集美区杏南路72号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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