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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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处(市不动产登记局)
日期:2019-05-29 16:07  [字体显示:]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处(市不动产登记局)。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指导开展土地、森林、湿地、水、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海域海岛、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统一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负责拟订解决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意见。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及登记资料整理和社会查询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监督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测绘工作。承担市地籍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蔡冠青

  联系电话:0592- 2855390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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