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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牵头组织召开工业仓储自行改造相关会议——用地处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时间:2013-08-28 09:26   字体大小:【】 【】 【

  在征求相关自行改造业主意愿的基础上,8月20日下午,市规划局召集市国土房产局、建设管理局、市政园林局、思明、湖里区政府及土地储备部门,召开关于工业仓储自行改造地块无偿提供不得少于20%用地建设主体的讨论会。 

  鉴于目前申报自行改造的项目,无偿提供用地大部分用于支路、绿化建设,其规模小、较分散等问题,为加快推动自行改造项目的实施,会议讨论了该部分用地的建设主体应根据公建配套规模来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由政府建设;12米及以下支路、公共绿化部分由业主按规划建设后移交市政园林主管,通过社会各方力量完善市政、绿化景观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厦门。         

(用地处 叶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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